馬壽華
松柏長春
年代:1974
NT$ 25,000-40,000
RMB¥ 5,000-8,000
HK$ 6,250-10,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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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材/尺寸
設色 紙本, 68.7×45.3c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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款識
松柏長春。竹一先生七秩雙慶, 甲寅新秋馬壽華寫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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鈐印
馬壽華印(白)、木軒書畫(朱)、小靜齋(朱)、木軒八十歲後作(朱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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賞析
馬壽華,生於清光緒19年,字木軒,號小靜,自署小靜齋主,安徽渦陽人。為司法界元老、財政專家、著名書畫家、中國美術協會理事長、中國書協理事長。1911年畢業於河南法政學堂。民國建立後,歷任河南省、山西省、湖北省高等審判廳廳長,1928年任司法行政部總務司司長,兼法官甄敘委員會委員、兼律師甄拔委員會委員。1930年任南京市秘書長,1931年在上海執業律師,1947年來台灣任台灣省物資調節委員會主委,1948年任台灣省財政廳廳長,1949年任土地銀行董事長,1950年任司法院秘書長,1952年任行政法院院長,1965年任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。1971年以後歷任:總統府國策顧問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委員、中國美術協會理事長、中國書法協會理事長、中日書法國際會議議長、日本書道聯合會名譽會長、台北故宮博物院管委會委員。在日本書畫界頗有影響力。擅畫山水、花卉、尤精墨竹,更精指畫。書工行楷,宗二王,習顏米,行書溫潤秀逸,高雅絕倫。其作品被台北故宮博物院、台北歷史博物館永久典藏,並遍及歐美非各國博物館均有典藏。